
7月23日,学院党委书记魏美春赴于都县,为正在当地开展“牢记嘱托强国有我 行走赣鄱感恩奋进——法治赣鄱行”暑期大思政暨“三下乡”社会实践的队员讲授红色法治现场思政课。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傅夫根,党委委员、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曾春林,党委委员、党委(院长)办公室(督查室)主任李颖中,团委负责同志、实践队带队指导老师一同参与,实践队全体队员以及部分当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人员参加学习。

魏美春以“传承苏区红色法治根脉,共筑新时代法治文明”为主题,从“参观旧址文物,回溯百年脉络”“厘清制度逻辑,感悟为民底色”“传承红色基因,扛起时代使命”三个层面,系统解读中央苏区红色法治的时代价值。
魏美春在讲述中回顾了中央苏区时期赣南省苏维埃政府设立裁判部、出台系列司法条例,并不断完善土地、婚姻、劳动等相关法令,构建起涵盖立法规范、司法审判、基层调解及公职人员权力监督全链条制度框架的法治实践历史。他重点结合毛泽东及时指导纠正登贤县苏区肃反简单化、扩大化倾向的红色故事,鲜明揭示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这一红色司法重要原则的源头。他指出,中央苏区丰富的司法实践,是我们党百年法治探索的生动缩影。
魏美春围绕苏区律法、革命纪律、群众自治三大维度,阐释红色法治以人民为中心的底色。苏区律法废除封建旧法,保障工农群众权益;刚性革命纪律约束公职权力;工农调解组织就地化解民间纠纷。通过重温当年于都30万群众同心守护红军渡河机密的故事,生动展现苏区群众拥护革命、守护红色政权的信念,不愧为当年苏区基层善治的鲜活范例。
魏美春讲述中深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厚理论渊源与科学体系。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植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凝结了中国共产党从苏区法治初创到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百年实践经验,并吸收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是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与时俱进的原创性重大法治理论创新成果。

最后,魏美春结合“法治赣鄱行”实践部署,以“学、讲、研、行”四维路径寄语青年学子,鼓励大家深耕法治理论、深入基层普法宣讲、调研赣南红色法治资源、投身基层法治志愿服务。
本次红色法治现场教学,是学院推进大思政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牢记嘱托强国有我 行走赣鄱感恩奋进——法治赣鄱行”主题实践的具体行动。下一步,学院将持续深挖赣南红色法治资源,引导青年学子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以青春实干助力法治江西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西实践添砖加瓦。
